摘要
公告详情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2.咨询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90年1月及以后出生。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的;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4、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职位要求的人员以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卫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后通知考生到卫生院参加面试。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含试用期),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考生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100分,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能力、实践技能及综合素质,从高分往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人员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一)补录。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三)签订聘用合同。录取之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对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浉河港镇中心卫生院将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对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给予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以浉河港镇中心卫生院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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