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近日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通报了
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1.经查,袁州明月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37035.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37035.5元,处行政罚款137035.5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经查,宜春新建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5742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57423元,处行政罚款957423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经查,宜春浙赣友好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46480.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46480.1元,处行政罚款1046480.1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经查,丰城市铁路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9965.0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69965.08元,处行政罚款69965.08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经查,丰城丰和中西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5578.8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5578.84元,处行政罚款85578.84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6.经查,丰城普济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5871.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5871.8元,处行政罚款105871.8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7.经查,江西济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880.0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880.04元,处行政罚款19008.06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8.经查,奉新县会埠镇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171.3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6171.31元,处行政罚款24256.95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9.经查,高安九洲医院存在虚计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8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800元,处行政罚款296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0.经查,高安耳鼻喉医院存在虚计收费、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7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700元,处行政罚款294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1.经查,高安市妇幼保健院存在重复收费、虚记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335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3350元,处行政罚款1667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2.经查,宜丰县车上林场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420.1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420.11元,处行政罚款15630.1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3.经查,宜丰县同安乡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646.5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646.58元,处行政罚款17469.8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4.经查,宜丰县天宝乡中心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636.7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636.74元,处行政罚款15955.11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5.经查,宜丰县潭山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052.3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052.34元,处行政罚款21078.51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齐一)